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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缔约过失行为有哪些
释义
    缔约过失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假借订立合同之名,恶意同对方进行磋商;
    2、缔约过程中的欺诈行为,即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
    4、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第五百零一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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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21: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