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股东退出公司有没有竞业要求
释义
    法律分析:1.如果股东是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则负有法定的竞业禁止义务,在违背竞业禁止义务并对公司或其他股东合法利益造成损害时,公司或股东可以依法追究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
    2.如果股东是公司的技术人员、财务人员等对公司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则需由公司与股东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离职后竞业限制的具体期限、范围、地域及补偿条款等内容。
    3.如果股东既非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亦未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为避免同业竞争的存在,可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约定竞业限制的期限、范围、地域等内容。
    一、竞业禁止约定四要件
    首先:要有劳动者与公司签订竞业禁止条款,没有竞业禁止条款的不受竞业禁止规定的限制。
    其次:约定竞业禁止的时间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相关法律规定竞业禁止的时间自劳动者离开公司之日不得超过3年。
    再次:约定竞业禁止时应同时约定对劳动者的补偿,如果没有对劳动者的补偿,竞业禁止的条款无效。
    最后:要判断劳动者是否实施了具体的竞业禁止的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二、公司的监事职责有哪些
    公司的监事职责有:
    1、公司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3、建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4 15:2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