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注册资金可以动用,但是必须符合以下规定:注册资金随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企业实缴注册资本可以使用的。之前规定企业成立要实缴注册资金,必须到位后经过验资才能营业,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是一个企业承担债务能力的体现,等办好注册手续后就可以使用,比如企业购置设备,对外兼并重组等。当然,提取注册资本要注意一些事项,不要弄成抽逃资本。 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申请注册的资金数额与实有资金不一致的,按照国家专项规定办理。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 二、增加注册资本的手续是怎样的? 以货币出资的,应当说明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开户银行、入资户名及账号;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应当说明股东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情况、评估情况;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应当说明转增数额、公司实施转增的基准日期、财务报表的调整情况、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二十五、转增前后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实际情况、转增后股东的出资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