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保险职工的基本待遇有哪些 |
释义 | 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工伤医疗待遇、伤残待遇、工亡待遇,以及其他的待遇等。内容有:每一项工伤保险待遇都是有着明确的规定和计算方式的,对于赔偿的金额应该按照相关的标准进行计算。 一、与用人单位没签合同发生工伤怎么理赔 与用人单位没签合同发生工伤可以申请按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进行理赔。工伤职工应列举材料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享受工伤赔偿,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同时应就超过一个月的所有时间部分给付双倍工资。 二、在什么情况下,工伤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在工伤保险待遇期间,如果工伤职工痊愈或者死亡、失踪改为享受工伤死亡待遇或者按照残疾等级享受工伤致残待遇等情形,将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劳动能力的鉴定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是确定不同程度的补偿、合理调换工作岗位和恢复工作等的科学依据。因此,没有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就无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拒绝治疗的,职工遭受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后,有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权利,也有积极配合医疗救治的义务。 三、襄阳市工伤一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伤残等级不同,赔偿项目也不同。襄阳工伤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襄阳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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