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酒驾者需不需要重新获取驾驶证才能上路行驶? |
释义 | 醉酒驾驶机动车将被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醉酒驾驶营运车辆则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一次性扣12分,并处拘留、暂扣驾照和罚款。醉酒驾车标准为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80毫克。醉酒驾车属于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2009年全国查处酒后驾驶案件31.3万起,其中醉酒驾驶4.2万起。饮酒驾驶者将被吊销驾驶证,并在一定期限内无法重新获得。 法律分析 一、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不得从新取得驾驶证是否成立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不得从新取得驾驶证是成立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醉驾的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次性扣12分。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醉酒驾驶者,处15日以下拘留,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醉酒驾车的判定标准:酒精含量大于(等于)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 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有关调查显示,2009年全国查处酒后驾驶案件31.3万起,其中醉酒驾驶4.2万起。 想要驾驶机动车就需要有驾驶机动车的驾驶证,这是最为基本的条件。对于饮酒驾驶的人员,一般会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给予的惩罚也是有所差异,总的来说会在规定的期限里吊销其驾驶证,并且在惩罚的时间段里是不能重新获得驾驶证。 结语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不得从新取得驾驶证是成立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将被吊销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吊销期限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此外,根据醉驾的严重程度不同,处罚也有所差异,包括拘留、罚款以及扣分等措施。醉酒驾车的判定标准是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每100毫升80毫克。酒后驾车不仅危害公共安全,还构成犯罪行为,应受到法律的严惩。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我们应当共同呼吁大家摒弃酒后驾车的行为,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五条 车辆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检验体内酒精含量: (一)对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酒精含量结果有异议并当场提出的; (二)涉嫌饮酒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涉嫌醉酒驾驶的; (四)拒绝配合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 车辆驾驶人对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无异议的,应当签字确认。事后提出异议的,不予采纳。 车辆驾驶人涉嫌吸食、注射毒品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后驾驶车辆的,应当按照《吸毒检测程序规定》对车辆驾驶人进行吸毒检测,并通知其家属,但无法通知的除外。 对酒后、吸毒后行为失控或者拒绝配合检验、检测的,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五章 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第三节 校车驾驶人管理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核查,确认申请人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对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及相应车型,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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