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过了六十日还可以离婚,但要再次申请离婚,再经过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并在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共同领取离婚证。协议离婚应签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如果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后三十日内撤回申请。 法律分析 《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过了六十日还可以离婚,但是应当再次申请离婚,再次经过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并在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共同领取离婚证。协议离婚应当签订离婚协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拓展延伸 冷静期已过,是否还能办理离婚手续? 根据法律规定,协议离婚后的冷静期是为了给夫妻双方提供冷静思考和调解的时间。如果冷静期已经超过一个月,您仍然可以办理离婚手续。超过冷静期并不会影响您的离婚申请。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离婚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律师事务所,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他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帮助,确保您的离婚手续顺利进行。请记住,离婚是一项重大决定,最好在冷静思考和咨询专业人士后再做决定。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民法典》规定了离婚的冷静期和程序。如果您已经超过一个月的冷静期,仍然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但是请注意,具体的离婚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律师事务所,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他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帮助,确保您的离婚手续顺利进行。离婚是一项重大决定,请在冷静思考和咨询专业人士后再做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