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后,一人出资买房,如果房款已付清,则房屋算个人财产;如果只付首付,则房屋处理为个人财产,但未偿还部分和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房屋落在双方名下,则算共同财产,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夫妻共同拥有产权。 法律分析 第一,在结婚后,如果一方个人财产出资购买房屋,若该房屋已全部支付,那么该房屋算作个人财产,归购买者所有;如果该房屋仅支付了首付款,房屋仍算作个人财产,但房屋未偿还部分及增值部分归夫妻共同所有,属于共同财产。 第二,在结婚后,如果一方个人财产出资购买房屋,且房屋落在双方名下,那么该房屋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夫妻双方共同享有房屋产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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