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决书与裁定书的法律效力及区别 |
释义 | 裁定书和判决书的主要区别在于解决问题性质、内容和格式、以及上诉规定。裁定书解决诉讼程序问题,内容简单,格式灵活;判决书解决民事权利义务问题,内容复杂,格式规范。裁定书一般不准上诉,立即生效;判决书一般准许上诉,待上诉期限过后生效。此外,裁定书上诉期限为十日,判决书为十五日。 法律分析 裁定书和判决书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解决的问题的性质不同。 民事裁定书解决有关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 民事判决书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实体的问题。 (二)内容和格式不同。 民事裁定书的内容比较简单,一般不要求具体叙述案件的事实,在格式上也不要求有事实和理由的区分; 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则相对比较复杂,一般要求全面地分别叙述案件的事实和理由,在格式上也要求把事实和理由分开书写。 (三)关于上诉的规定不同。 民事裁定除法律明文规定准许当事人上诉的以外,一般不准许上诉,裁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判决除法律明文规定一审终审的以外,一般都准许上诉,在上诉期内,民事判决书虽已送达,但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 此外,民事裁定与民事判决的上诉期限也不同,民事裁定为十日,民事判决为十五日。 拓展延伸 判决书与裁定书的法律效力及适用范围 判决书与裁定书是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后所作出的两种不同形式的法律文件。判决书是指法院对案件争议事项进行审理后,根据法律规定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它通常用于解决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中的争议。裁定书则是指法院对案件中一些特定程序性问题作出的决定,例如对证据的采信、诉讼请求的受理等。裁定书的法律效力相对较弱,通常适用于一些程序性事项的决定。判决书和裁定书在法律效力上有明显的区别,判决书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而裁定书的法律效力较为有限。在实际应用中,判决书和裁定书的适用范围也有所不同,具体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和审理阶段。 结语 裁定书和判决书在性质、内容、格式和上诉规定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判决书是法院对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争议事项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而裁定书则是对案件中的程序性问题作出的决定,其法律效力相对较弱。在实际应用中,判决书和裁定书的使用范围有所不同,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和审理阶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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