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继承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适用代位继承,须具备以下条件: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以被代位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为代位继承发生的唯一条件,只有在被代位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能发生代位继承,否则不发生代位继承;2、被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只有被代位人的子女才能成为被代位人,其他继承人都不能成为被代位人;3、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是代位继承发生的一个条件,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4、代位人为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依我国现行相关法律的规定,只有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才有代位继承权。因此,被代位人的其他亲属,例如,配偶、侄子女、儿媳或女婿等,都无代位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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