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有两个小孩,离婚后未直接抚养方一般按月总收入的百分之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抚养费,最多不超过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对于抚养费的数额,双方应本着最大程度有利于子女原则协商确定,经济条件较好的一方可自愿负担较多费用。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