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后是否需要进行鉴定? |
释义 | 工伤后是否需要工伤鉴定及工伤认定程序。工伤鉴定不是必需的,但要获得工伤保险赔偿,需要工伤鉴定书。对于轻微伤情且迅速康复的情况,无需鉴定。如认定为工伤且无残疾,双方同意则可免鉴定,否则需进行伤残鉴定。工伤认定程序包括调查、申请、提交材料、补充材料、领取认定书等。工伤后需由司法鉴定部门或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并按法定标准计算赔偿。不同伤残等级有不同赔偿。 法律分析 一、工伤后一定要工伤鉴定吗? 工伤不一定要去做工伤鉴定。要得到工伤保险机构的赔偿就一定得持有工伤鉴定书。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工伤都要去申请工伤鉴定的如果伤情并不是很严重,并且经过治疗之后,很快就恢复身体健康的,并不需要花费时间金钱去做伤情鉴定,当然在赔偿上不能达成一致的话,可以去鉴定。 如果认定为工伤后,经过医疗治疗后,实际没有影响肢体功能障碍,达不到伤残标准,则可以不用做鉴定,前提是单位、个人都没有不同意见的情况下。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则最终还是需要经过伤残鉴定的环节,出具是否构成伤残等级的证明文件才算数。 二、工伤认定程序 (一)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作调查笔录。 (二)制作《工伤认定申请书》,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三)向工伤事故发生地过去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申请者,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λ工商登记材料;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3.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法院记录等医疗材料; 4.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四)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 (五)领取工伤认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如对工伤认定申请、劳动部门的不支持的情形,应考虑如下: 1.是否属其它案由,走其它程序; 2.是否需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或向劳动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3.是否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工伤后,需要根据实际的工伤伤害情况来进行鉴定处理,相关情况需要由司法鉴定部门或者具备鉴定资质的专业单位来进行处理,在得出伤残鉴定等级后,还需要按照法律上规定的标准来进行赔偿计算,不同的伤残等级还认定的赔偿情况是不同的。 结语 工伤鉴定并非必须,但要获得工伤保险赔偿,需持有工伤鉴定书。对于伤情不严重、迅速康复的情况,无需进行伤情鉴定,但赔偿方面若存在分歧,可考虑进行鉴定。若认定为工伤后,治疗后未影响肢体功能,不满足伤残标准,且双方无异议,则可不进行鉴定。如有异议,最终需进行伤残鉴定,出具证明文件。工伤认定程序包括调查、申请书、材料提交、补充材料、领取认定书等步骤。工伤后需根据实际伤情进行鉴定,并按法定标准计算赔偿,不同伤残等级有不同赔偿情况。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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