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产权房可以公正吗? |
释义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不签订服务合同的,物业委员会可以召开业主大会更换物业管理公司,与新的服务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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