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批捕后公安机关放人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批捕后公安机关放人程序是: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作出逮捕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检察院未批捕退卷后公安机关应该怎么做 检察院未批捕退卷后,公安机关应该立即释放被执行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而对于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还应当通知公安机关。 批捕后又退回公安机关为什么公安会劝认罪 检察院批捕,但又被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说明案件证据不足,影响法院审理,需要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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