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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只有借条没有银行凭证法院怎么判
释义
    如果出借人只有借条,向法院主张借款人还钱的,能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关键是要看出借人有没有实际提供借款,双方的借贷有关系是否生效。这就要区分借款金额的大小,在较大金额的借贷中,出借人仅借条在手,如果不能证明实际向借款人提供借款的,则即使借款人承认,法院都不会支持,因为有可能是虚假诉讼。
    一、借钱条怎么写有法律效力
    借钱条书写以下事项有法律效力:
    1、书写抬头,抬头即标题,居中写“借条”二字;
    2、在借条上书写借款人和放款人法定姓名,姓名不可用小写或绰号代替,否则此借条不受法律保护;
    3、在写借条时可以要求借款人在法定姓名后附身份证号码,避免出错;
    4、详细书写借款金额,且数字大小写均要书写;
    5、写明此款的借款期限、借款利率以及到期还款的金额;
    6、借条书写好后一定要看着借款人在借条下方亲自签名盖章,不可由他人代签。
    一、借款条书写如下:
    兹因________近来手头不便,而向________借金额,共得款项人民币______元整。
    预计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如期归还。
    期间每个月利息人民币______元整,需於每个月初支付不得有误。
    以上唯恐口说无凭,特立此借条为证。
    立据出借人:_______身分证字号:___________ 连系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立据借款人:_______身分证字号:___________ 连系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身分证字号:________ 连系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 身分证字号:________ 连系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借款条的注意事项如下:
    1、借贷手续要全;
    2、要注意债务人的身份问题;
    3、语言问题;
    4、利息问题;
    5、时间问题;
    6、妥善保管借条;
    7、催款问题;
    8、借贷保证要准备;
    9、还钱时索回借条
    综上所述,借款条书写时,具备以下内容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效力要件,则有法律效力:借款人、出借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借款的金额、借款日期、借款期限、还款日、利息等;借款人签字、按手印。
    二、借条和欠条的有效期分别是多长时间
    借条和欠条的有效期是一样的,都是三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日期的当日起算。超过3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后的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三、民间借贷利息约定有哪些
    民间借贷利息规定如下:1、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2、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4、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根据该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系实践性合同,即除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外,还要求出借人向借款人实际交付货币后,借款合同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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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20: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