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户口注销资料是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1、注销死亡人员户口所需材料: (1)《注销户口申请表》; (2)《火化证》或《火化通知书》或《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 (3)死亡人员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入伍人员注销户口所需材料: (1)《注销户口申请表》; (2)《应征入伍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3)入伍人员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代办人居民身份证(代办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出国(境)定居人员注销户口所需材料: (1)《注销户口申请表》; (2)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取得外国国籍或到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供)(原件); (3)外国政府发给的永久居留权证明书(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出国(境)定居人员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代办人居民身份证(代办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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