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去界定夫妻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 |
释义 | 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遗嘱或赠与确定只归一方、专用生活用品等为个人财产;工资、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等为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 法律分析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婚前财产; (二)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1063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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