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是否需要履行对继母的赡养义务? |
释义 | 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根据法律规定是一种姻亲关系,只有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才有赡养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不得虐待或歧视,并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规定。继父母子女关系可分为三种情况:继子女已成年并独立生活、未成年或未独立生活但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或未受其抚养教育、未成年或未独立生活且与继父母长期共同生活并接受其抚养教育。根据具体情况,赡养义务可有不同的适用。 法律分析 看情况。 继子女与继父母这种关系是因为父母一方死亡,生存方再婚,或因父母离婚后一方或双方再行结婚而引起的。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据此,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生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所以,受继父母抚养教育长大的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继父母子女之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的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基于双方根据自愿原则而形成的抚养关系发生的,这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发生,并不影响继子女与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与继父母、继子女与生父母之间同时存在权利义务关系。 也就是受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女形成照顾、抚养、教育等继子女应赡养继父母,如果没有尽到这个义务,可以不赡养。 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吗?根据法律规定,他们之间只是一种因为生父(母)与继母(父)的结婚而产生的亲属关系——姻亲关系。有可能继子女从小不与继父母生活在一起,那就不存在被抚养的关系。那么,从法律上分析,他们也就没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关键是法律规定只有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才有赡养义务。 继父母子女关系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父或母再婚时,继子女已成年并已独立生活; (2)父或母再婚后,未成年的或未独立生活的继子女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或未受其抚养教育; (3)父或母再婚后,未成年的或未独立生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长期共同生活,继父或继母对其进行了抚养教育。 结语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继子女已成年并独立生活,此时不需要赡养继父母。第二种情况是未成年或未独立生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未共同生活或未受其抚养教育,此时也没有赡养义务。第三种情况是未成年或未独立生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长期共同生活并受其抚养教育,此时继子女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于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规定。因此,赡养义务的存在与否取决于是否形成了实际的抚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七十条 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 父亲死亡、无监护能力或者有其他情形不能担任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的,母亲的监护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八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八十一条 不按规定履行优待老年人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三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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