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应承担的刑事责任有:行为人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的,一般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抵扣税款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抵扣税款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