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贷款不还怎么办? |
释义 | 一方贷款前与配偶签订协议约定该债务为借款方的个人债权,且出借方知道该约定,该笔贷款也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离婚时另一方可以不承担该笔债务。 一、再婚夫妻一方婚前债务怎么处理 (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 (三)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 (四)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夫妻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在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一方婚前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将配偶的婚前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必须有双方的书面约定,如果没有书面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该套房产不因结婚以及居住时间的长短而改变。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三、民法典婚内债务如何确定为一方个人债务 婚内债务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有如下规定:1、夫妻双方协议约定婚内债务为一方所有,且相对人知道该协议的,可以认定为夫妻的一方债务;2、夫妻双方对于婚内没有做出约定,但是一方所负债务是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认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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