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质押权未设立担保人是否担责
释义
    1、如果债务人是公司,则股权质押是一种担保方式,担保人(质押人)是股东,股东需承担担保责任;2、而无抵押债权中,债务人是公司的,一般无需股东承担责任,则不存在是否优先问题;如果股权质押中债务人是股东,该股东其以在其他公司股权做质押,则相比较该股东的其他无抵押债权,则质押应优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5 5:4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