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目前幼儿园园长证的种类分为三种: 第一种:教育部中央电化教育馆(简称:中央电教馆)颁发的高级园长证 ,这也是目前最为被认可的园长,电教馆是教育部的直属单位,含金量很高哦,全国都可以用。 第二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简称人保部)颁发的园长证,在2016年人保部没有改革之前还是很好用的,但改革之后人保部已经不在颁发园长证。 第三种:当地教育局颁发的园长培训资格证书,这种证书是由当地教委组织培训颁发,一般只局限于当地使用。 法律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 第四十条 幼儿园园长应当符合本规程第三十九条规定,并应当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并取得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幼儿园园长由举办者任命或者聘任,并报当地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全面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地方的相关规定,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保育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 (三)负责按照有关规定聘任、调配教职工,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并给予奖惩; (四)负责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组织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学习、进修、教育研究创造必要的条件; (五)关心教职工的身心健康,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 (六)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 (七)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 (八)负责与社区的联系和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