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在施工现场的工伤被定为九级,应该怎么计算呢? |
释义 | 工伤九级伤残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经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作出的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九级伤残具体的赔偿为,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一)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我在建筑工地工伤定为九级,应该怎么算? 工伤九级伤残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经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作出的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九级伤残具体的赔偿为,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一)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晚上好,我在施工现场受伤,被评为九级最低能赔多少钱? 法律分析:9级工伤最低能赔的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具体受伤情况以及治疗费而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如果施工现场发生工伤,如果施工现场不配合提供材料怎么办? 工伤企业不配合举证有以下办法:1、劳动者可以自行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2、职工可凭相关证据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3、如果对劳动局作出的裁决不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3、如果对劳动局作出的裁决不服,可以起诉到法院;4、裁决或判决生效后,如果企业没有自动履行,就要在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你好,如何计算施工现场的工伤,有10级残疾等级 工伤伤残鉴定为10级,赔偿的计算标准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7个月本人工资;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按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来算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我在施工现场受伤,认定工伤筋骨骨折,买不到伤残十级有伤残补贴吗? 建筑工伤骨折赔偿标准:伤者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伤者本人工资;如果伤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情况可以根据伤者工伤鉴定书来评判。伤者可以收集证据以便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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