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包括。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一、诉讼费要什么时候交 诉讼费一般是由提起诉讼的原告在法院立案之后,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7日内进行预交。 1、对于反诉的案件,是在当事人提起反诉的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2、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是在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在7日之内向法院缴纳。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1、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2、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变更诉讼请求后标的变小可否退费 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1、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 2、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三、行政诉讼法的期间如何计算 行政诉讼法的期间参照民事诉讼法的期间规定,具体是: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