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分期付款车辆质押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质押人和质押权人的基本信息、质押车辆的基本信息、已还和未还金额、借款履行期限及利息、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的方式等等。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一、债权可不可以抵押 债权不可以抵押。 抵押权的对象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债权属于权利,因此债权不能抵押,但债权可以质押。 设定普通债权质押的条件如下: 1、质押人与质权人签订书面质押合同,约定质押的债权性质、债务人名称、具体金额、到期时间等; 2、权利质权的设定应当公示,即以一定的方式向外界展示权利质权存在的事实,使他人知道,防止第三人受到不知情的不利后果; 3、质押人应当向质押债权的债务人发出通知,通知第三债务人质押债权的事实,明确质权人有权保全质押债权。 二、质押权和质权是否一样 两者没有区别。一般来说,质押权往往被缩写为质权,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这是不同类型的质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格优先受偿。财产称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为质权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者质权移交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基本相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