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是否需要付费才能与律师会面? |
释义 | 法律分析: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可以免费与律师会面,但有一定限制。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规定,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有权聘请律师为其辩护,并且律师应当免费为被批准代理的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但是,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在初次会见律师时需要遵守相关程序和规定,例如需要向监狱或拘留所提前申请,只能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会面,会面时需要严格遵守监管人员的要求等。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一条:“被批准代理的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聘请律师为其辩护。” 2.《律师法》第三十三条:“律师应当免费为被批准代理的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3.《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九条:“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会见律师的申请,应当经过监所、看守所的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会见律师的申请,应当经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批准;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会见律师的申请,应当经过批准其羁押的机关的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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