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的房,指定只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归一方所有,该房是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如果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该房不是夫妻个人财产,而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可对该房主张所有权。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一般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即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如果房产是一方父母出资且指定只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则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