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个人申请生育津贴的方式为: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终止妊娠后或者术后6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提供的材料: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 (4)单位证明。《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