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一般指独生子女奖金。 国家为鼓励个人参加计划生育并为计划生育者设立的奖金,中国的计生奖金金额较少。独生子女父母凭《光荣证》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是给独生子女父母的一种奖励政策。一、办理《光荣证》的条件:1、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再婚后不再生育的;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4、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5、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具体发放渠道: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2、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处发给。3、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发给。4、农村居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