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务员工资改革是什么 |
释义 |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公务员基本工资由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构成。取消基础工资、工龄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大小。一个职务对应一个工资标准,领导职务和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附表一)。公务员按所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只适用于这次工资制度改革,不涉及工龄计算问题)。在校学习的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如长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 一、新录用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的; 2、无法正常履行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较差的; 4、道德品行较差,存在不廉洁问题的。 二、新录用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取消录用: 1、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严重失误或者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造成较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2、在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3、在参加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4、应当给予降级以上处分的; 5、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的; 6、有公务员法规定的应予以辞退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九十三条 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二)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第九十四条 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金和其他待遇,国家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鼓励发挥个人专长,参与社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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