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关系是事实关系,不以签订劳动合同为要件,劳动合同只是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一种证据,没有劳动合同的,可以搜集并提供带有公司名称的拆宽工作证、工作服,具有公司印章的能够体现为公司员工的文件,薪资旅亏亮发放记录,社保缴交记录,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材料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拖欠薪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没签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加班空游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 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支付劳动者薪资的;(三) 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