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行政处罚的证据规则分为以下几种:可以直接认定的事实包括众所周知的事实;自然规律及定理;按照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已经依法证明的事实等。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包括: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警告、通报批评;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行政拘留;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