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批捕2个月后还能放人吗? |
释义 | 被批捕两个月后可放人,但通常情况下,批捕后两个月已完成审查起诉工作,检察院已决定开庭审理期限。如果经审查后,案件证据无疑点,犯罪嫌疑人将不会被释放。 法律分析 被批捕两个月以后可以放人,但是在一般的情形下,批捕后的两个月已经完成了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故此检察院已经决定了开庭审理的期限,此时若是经过审查,对于案件的证据不存在疑点,那么是不会释放该犯罪嫌疑人的。 拓展延伸 批捕后是否可以暂时释放被批捕人?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批捕后被批捕人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被暂时释放的。批捕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羁押措施,目的是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出庭审判,防止其逃避法律制裁或对社会造成危害。因此,一旦被批捕,被批捕人通常会被关押在看守所或拘留所等场所,直到审判程序结束或取得法院的特别许可。然而,根据特定情况,如犯罪嫌疑人的年龄、身体状况、社会关系等因素,法院有时会考虑对其进行暂时释放,但需要严格审慎判断。总的来说,批捕后暂时释放被批捕人的情况相对较少,以确保刑事诉讼的公正和有效进行。 结语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被批捕后的犯罪嫌疑人是不能被暂时释放的。批捕的目的是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出庭审判,防止其逃避法律制裁或对社会造成危害。尽管在批捕后的两个月内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可能已经完成,但如果对案件的证据没有疑点,通常不会释放该犯罪嫌疑人。特定情况下,根据被批捕人的年龄、身体状况、社会关系等因素,法院有时会考虑对其进行暂时释放,但需要严格审慎判断。这样的情况相对较少,以确保刑事诉讼的公正和有效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五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六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七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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