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哺乳期不论多长时间,只要女方觉得和男方感情破裂,无法再继续生活下去的,就可以离婚。离婚必须由女方提起,如果男方要求在哺乳期内跟女方离婚的,除非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否则民政局将不会办理离婚手续,法院也不会受理。女方可以与男方协议离婚,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