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合作医疗换地方应该处理 |
释义 | 1、参保单位或本人到转出地乡镇(区县)农保机构提出转至城保、镇保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填写《个人帐户变更申报表》。2、乡镇(区县)农保机构操作人员录入转至城保、镇保相关申报信息。3、系统自动判断该人员在本乡镇是否有基金。4、若该人员在其他乡镇还存在基金,系统提示该人员需到其他乡镇办理转移手续。5、打印关系转移受理通知单,交当事人。6、凡在乡镇办理的,乡镇农保机构应在受理后的将相关资料及表式上传区县农保中心。 法律依据: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四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后,由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按当地规定退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再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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