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一方失踪两年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两年时间届满,宣告失踪经法院公告三个月的,夫妻婚姻关系解除。如果失踪人回来的,父或妻未再婚的,夫妻关系自动恢复;如果一方再婚又离婚的,是不能自行恢复夫妻关系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