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独立生活的老年人是否可以? |
释义 | 满足条件时,可以办理单独立户,需满足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等条件,并获得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办理手续包括提供申请书、房屋产权证明、明确住址等,并由原户主与当事人共同前往派出所办理。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17条和第19条规定,户口登记内容变更需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 法律分析 符合条件是可以的。在当事人符合户口所在地的分户政策的前提下,可以办理单独立户(与老人的年龄是无关的)。 分户条件是: 1、当事人年满18周岁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5、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分户协议书等,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如确实需要分户,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5、由原户主与当事人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上述证明及资料,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分户手续即可。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结语 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分户手续,与年龄无关。分户条件包括:当事人年满18周岁且经济独立,夫妻、未成年子女与父母不分户,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门、户、牌住址,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如确需分户,可按以下步骤办理: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个人分户申请书,房屋产权证明,民政部门申请明确住址,户主与当事人携带相关证明及资料前往派出所办理手续。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户口登记机关将审核变更或更正申请,并可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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