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 |
释义 |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全体股东同意; 2、企业原审批机关核准; 3、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4、出资未到位的股权质押及其质押股权转让受到的限制; 5、不得导致外资股比例低于25%; 6、外资股权不得部分转让给境内个人(全部转让除外); 7、公司成立三年内不得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二十条规定,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股权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 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应怎么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如何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的转让方式如下: 1、对于股东个人而言,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3、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4、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5、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6、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股权转让要有如下条件: 1、转让人必须具有公司股东身份; 2、转让的程序必须合法。例如,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3、转让必须订立书面转让协议,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4、其他条件。 二、股权转让需要的材料如下: 1、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2、注册证书复印件; 3、公司章程; 4、公司成立时的全部文件; 5、公司股权转让会议决议; 6、公司全部股东身份证明复印件; 7、公司法人签署的综合业务委托书; 8、公司法人签署的香港公司股东变更的法定文件; 9、公司大事记录册。 综上所述,由于股权转让必须是转让方、受让方的意思一致才能发生,故股权转让应为契约行为,须以协议的形式加以表现。同时根据股份载体的不同,又可分为一般股份转让和股票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二十条 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股权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 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二十一条 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应当由董事会会议通过,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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