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敲诈勒索与抢劫的界限,仅从字面上看,“胁迫”不仅是抢劫的手段之一,也是敲诈勒索的基本方式。从胁迫方式上看,抢劫胁迫是直接在被害人面前发出的,敲诈勒索胁迫可以在被害人面前发出,也可以通过信件、电话或第三人转达。从胁迫的时间上看,抢劫胁迫表现为威胁不交出财物的,当场实现胁迫的内容;而勒索胁迫通常表现为不允许的,以后再实现胁迫的内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 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 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 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 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 持枪抢劫的; (八) 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