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订立的合同效力是:经处分权人追认有法律效力。合同最终经过处分权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人在签订合同后获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处分人事后没有获得处分权且合同没有被处分权人追认的,合同无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