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社保能两地同时缴吗?同一个人是不能办理两份社保的,如果重复缴纳,但是最终,社保局只承认一个。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文件规定,参保人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 先转后清 的原则,由转入地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重复缴纳部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退休是不可以在两个地方领取养老金的。退休的时候,即使有2个参保地同时满足申请养老金的条件,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地方办理退休手续。2011年7月1日将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19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重复时间段内缴纳社保的年限是不能累计的。关于重复缴纳的社保费用,可以选择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将一个地方的社保关系转入居住地累计计算,由社保局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它关系予以清理,随后退回重复缴纳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金额。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