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保险的基本知识 |
释义 | 工伤事故索赔指南 工伤保险的基本知识 律师解答: 1、什么是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提供医疗服务、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并为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的劳动者的供养亲属提供遗属抚恤等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2、实施工伤保险的意义 工伤事故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通过恢复生产,经过一定时间后是可以弥补和消除的,而人员伤亡的后果,在较长的时间里却难以消除,医疗康复和生活抚恤问题需要长期解决。工伤劳动者为生产单位和社会创造了财富,但也付出了鲜血乃至生命,他们的后顾之忧得不到适当解决,必然影响劳动者的生产情绪和社会安定。不管社会制度如何,职业伤害都构成了各国的劳动保障问题和社会问题,因此,实施工伤社会保险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主要体现在: ① 有利于保证强制赔偿,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大险种。具有强制执行的特性。而工伤事故是因为劳动引起的,企业或雇主都应赔偿劳动者的损失。但是,如果不采用工伤保险的方式,企业或雇主可能会推卸责任、不赔偿或少赔偿劳动者的损失。 ② 有利于均衡不同企业的负担。工伤事故的发生与劳动者的工种(岗位)以及不同生产部门有直接关系,一些从事危险行业生产的企业,其工伤事故较多,如果完全依靠企业自身解决,负担很重,实行工伤保险以后,可以将少数企业的负担均衡于全体企业,以解决企业、单位之间工伤待遇负担畸轻畸重的问题。 ③ 有利于工伤事故的善后处理,提高企业、单位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积极性,减少工伤事故处理的难度,这对于工伤事故后恢复生产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安定具有重要作用。 ④ 有利于工伤事故赔偿标准相对统一。处理工伤事故是一种难度很大的工作,特别是在赔偿标准上容易引起争议。实行工伤保险后,执行统一的待遇标准,一方面防止因不同企业效益好坏等原因而使赔偿标准过分悬殊,另一方面也可防止受害者“漫天要价”的过分要求。 ⑤ 有利于企业单位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减少事故,减少损失,促进安全生产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3、实施工伤保险的原则 实施工伤保险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① 无过失责任原则 无过失责任是指劳动者在各种伤害事故中,只要不是受害者本人故意行为所致,就应该按照规定标准对其进行伤害补偿。只要事故发生,不论雇主或雇员是否存在过错,无论责任在谁,原则上受害者都可以得到赔偿,即无过错赔偿。当然无过错赔偿并不意味着不追究事故责任,相反,对于发生的事故必须认真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吸取教训。 需要指出的是,无过失责任原则只适用于生产性工伤事故,而能否得到工伤赔偿,关键是要区分伤亡事故是过失责任还是故意行为,只有属于前者才能享受工伤待遇。而无论是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行为,都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② 损害补偿原则 工伤保险以减免劳动者因执行工作任务而导致伤亡或职业病时遭受经济上的损失为目的。一旦发生事故,劳动者付出的不仅是经济收入损失,而且是身体与生命的代价。因此,工伤保险应坚持损害补偿原则,即不仅要考虑劳动者维护原来本人及家庭基本生活所需要的收入,同时,还要根据伤害程度、伤害性质及职业康复等因素进行适当经济补偿。这种补偿按残疾等级和劳动能力丧失情况,或工亡后有否供养对象等情况,给予一次性补偿或长期补偿。达到1至4级残疾、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除了领取一次性补偿(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还可定期享受伤残抚恤金(残疾退休金)待遇;被评定为5至10级的,在其合同期满终止合同或本人要求辞职时,可发给一次性待遇;因工死亡的遗属可发给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定期的供养亲属抚恤金。 此外,还需要明确的是,工伤事故不同于一般民事责任事故。对于既有工伤,又有民事责任的工作事故,工伤者不应享有双重待遇,即工伤者只能在享受工伤待遇和民事索赔权益两者之间选择其一,不能重复享受。 ③ 待遇标准从优的原则 工伤保险是对劳动者为企业付出的身体损失进行补偿,在待遇给付标准上,一般是按照从优原则确定的,较非因工负伤或疾病等项目的待遇优厚。而且只要是因工负伤、残疾或患职业病,则无论年龄和工龄长短,伤残残情或等级相同就可享受基本同等的待遇。因此,在给付待遇之前,必须严格区分工伤和非工伤。前者是由执行公务或在工 作生产过程中,为社会或为集体奉献而受到的职业伤害所致,与工作和职业有直接或密切关系;后者则与职业无关,完全是个人行为所致。意外事故实行无过失责任原则并非取消因工和非因工的界限。必须严格区分因工和非因工界限,明确因工伤事故发生的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而且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抚恤待遇均要比因疾病和非因工伤亡待遇优厚。这样有利于对那些为国家或集体做出奉献者进行褒扬抚恤。 ④ 工伤预防、补偿和康复相结合的原则 为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增进和恢复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必须把经济补偿和医疗康复以及工伤预防有机结合起来。工伤保险最直接的任务是经济补偿,保障伤残职工和遗属的基本生活。同时要做好事故预防和医疗康复,保障职工安全与健康。预防、补偿、康复三者结合起来,形成一条龙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工伤保险发展的必然趋势。这有利于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可以减少工作场所中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⑤ 评定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并以此确定待遇的原则 不同的工伤残情和职业病等级,所享受的工伤待遇是不同的,这是补偿的合理性原则。伤残和职业病等级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负责鉴定确认。 ⑥ 个人不缴费原则 工伤保险费由企业或雇主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这是工伤保险与养老、医疗等其他社会保险项目的区别之处。由于劳动者在生产中创造社会财富的同时,也付出了鲜血乃至生命,所以企业或雇主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担补偿费用。 此外,工伤保险还具有与养老、医疗、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项目相同的原则,主要有:风险分担与互助互济原则、集中管理原则等。 4、工伤保险的主要特点 ① 强制性。国家立法强制执行,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参加; ② 非营利性。工伤保险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 ③ 保障性。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对劳动者或遗属发放的工伤待遇要保障其基本生活; ④ 互助互济性。通过强制征收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机构在人员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对费用实行再分配和调剂使用基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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