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育保险待遇中的生育医疗费用的项目有哪些呢 |
释义 |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为妇女劳动者提供的一项保障,那么生育保险待遇中的生育医疗费用的项目有哪些呢?。 一、生育保险的定义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二、生育保险待遇中的生育医疗费用的项目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生育保险待遇中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 (1)生育的医疗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其中,生育的医疗费用是指生育女职工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的费用,根据《关于妥善解决城镇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费用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32号)规定,是指职工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术所发生的费用。下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1)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 (3)计划生育手术费; (4)国家和省规定的其它费用。女职工生育期间治疗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医疗费结算标准由统筹地区医疗保险部门按照医院等级、顺产、剖宫产的平均医疗费水平确定,实行定额结算生育保险待遇中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 (1)生育的医疗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文中有具体的介绍。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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