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不一定要写明财产,没有共同财产或要求分割财产的可以不涉及。离婚请求是自愿的,但离婚后有未处理的共同财产,协商不成可以请求重新分割。离婚诉讼请求时不一定要写明财产。若双方没有共同财产或起诉方没有分割财产的要求,则离婚诉讼请求可以不涉及财产。离婚诉讼请求是自愿的,当事人可以不写明财产;但若离婚后仍有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请求重新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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