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所以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手续后交纳到指定的银行。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数额由办案机关决定,最低不低于一千。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取保候审相关规定,也没有重新故意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凭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