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无论是民事诉讼法或者刑事诉讼法,均没有规定开庭后几日内应当下达判决,只是规定了案件的审理期限。审结期限,是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但有以下几种情形:1、如果案件是当庭进行宣判的,法院会应该在10天之内制作判决书,制作完判决书后,送达到案件的当事人。2、如果案件是定期作出宣判的,法院作出宣判结果后,在当庭发给判决书,当事人接收后判决书就视为送达,判决书立即生效。宣判后需要注意:法院作出宣判后,要告知当事人相应的权利,例如要告知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告知上诉的期限、上诉法院等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