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通常情况下,复印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该复印件得到追认,例如加盖公章、原件持有者认可复印件或者合同双方无异等,该复印件就取得了和原件一样的法律效力。所以,你已经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注明限定用途,一般来说就没多少危险了。但是为了安全起见,你虽然注明了用途,还要详细说明“再次复印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条 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立公司,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