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移毒品罪的基本构成要素? |
释义 | 转移毒品罪的构成要素应当是: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转移毒品的行为。 一、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犯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同毒品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正常活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犯罪分子给予保护,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为。行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应从重处罚。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犯罪。 二、转移毒赃罪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同毒品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正常活动; 4、客观要件:行为人必须具有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犯罪分子给予保护,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三、刑法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的判罪标准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吸毒者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如果行为人出于故意向走私、贩卖毒品等的毒品犯罪分子提供毒品,也不构成本罪,而应以走私、贩卖毒品罪或者其他有关的毒品犯罪共犯论处。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和单位。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单位包括生产厂家以及销售、运输、管理、教学科研、医疗等部门。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 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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