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可以随子女落户广州吗 |
释义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子女人员,准予其迁入广州市户籍: (一)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夫妻一方具有原广州市户籍或是丧偶人员,有子女具有广州市户籍; (二)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所有子女(不含现役军人或在国外或境外定居并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均具有广州市户籍; (三)有子女具有广州市户籍的离休干部。 其中一方达到投靠子女条件的人员,其配偶符合广州市投靠配偶的登记结婚年限(满2年)的,准予其配偶一并迁入广州市户籍。 丈夫可以随妻子落户吗 丈夫是可以随妻子落户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可以改姓吗不随父母姓 在我国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成年人改名不需要经过父母同意,未成年人需要父母双方同意才能改名。原则上随父姓或者母姓,公民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选取其他姓氏但更改姓名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由于父母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自然人虽然有姓名权,但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只有特殊情况下,子女才可以在父母姓氏之外选取其他姓氏。如具有法律规定的可选取其他直系血亲的姓氏、选抚养人的姓氏、根据少数民俗的风俗习惯选取的姓氏等。此外在实践中,该父母之外的姓氏手续比较繁琐 法律依据: 《广州市政策性入户管理办法》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核可办理政策性入户: (一)家庭团聚。符合相关条件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可申请家庭团聚,随广州市户籍人员入户广州市;符合随军条件的配偶、子女可申请家庭团聚,随在广州市服役的驻穗部队现役军人入户广州市。 (二)学生入户。广州市大中专学校、中职学校、技工学校根据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录取的全日制普通学历教育非广州市户籍学生,准予迁入学校的学生集体户。 (三)安置入户。符合国家、广东省和广州市及军队有关规定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及其随迁家属、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随调随迁家属、军队复员干部、军队易地安置退役士兵、军队易地安置无军籍职工、驻穗部队优秀退役士兵、驻穗部队随军家属等安置,可申请入户。 (四)收养入户。被收养人未成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相关规定并已办理收养登记,且已在收养登记地登记入户的,准予其随有广州市户籍的收养人入户广州市。 (五)恢复户口。原具有广州市户籍的人员,符合参军复退、结束学业、刑满释放等情形的,准予恢复广州市户籍。 (六)国(境)外人员回国(入境)定居入户广州市,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国家、广东省、广州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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