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包括。 缓刑 的性质是一种 刑罚 的具体执行方式,而并非属于 刑罚的种类 。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 管制 、 拘役 、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和 死刑 。附加刑有 罚金 、 剥夺政治权利 和 没收财产 。 主刑,是指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的刑罚。一个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二个以上主刑。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 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