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税申请个人所得税需要哪些条件 |
释义 | 1.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等。 二、个人所得税申请退税所需哪些材料: 1、完税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纳税人); 2、误征误交税款所属期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表复印件一份; 3、退(抵)税款申请表(《企业误交税款退税申请表》)一式四份; 4、退税申请,须注明申请退税原因及申请退税金额; 5、发放工资签收单或银行发放单复印件一份; 6、员工聘用合同复印件一份; 7、因事务所、网站等原因误交税款的,需附上述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 8、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纳税人应承诺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和内容真实、可靠、完整;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统一使用A4纸样,表格用黑色水笔填写,外文资料须附翻译件) 公民在办理时,可以通过软件和税务办理大厅进行办理。办理时,应递交或说明专项扣除税费或预交过高的税率。我国的税收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符合退税条件的,可以退换个人说的过高的税费,不符合的应驳回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个人所得税退税条件为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预缴税款没有申报扣除的;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等;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以及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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